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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举行《人民日报》文章讨论会

时间:2012-04-18

4月13日下午,国际关系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了《人民日报》文章讨论会,专题交流近期组织学习《人民日报》两篇重要文章(《夯实公平正义的根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与《回应群众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心得体会。校党委书记刘慧教授、院长陶坚教授、以及郭惠民、李家兴、姬小工、孙志明等校领导和法律系全体教师、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讨论会。

讨论会现场

法律系主任李汉军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法律系组织学习《人民日报》两篇重要文章的基本情况。在校党委的组织下,法律系师生就两篇文章的主题展开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对于近一个时期来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进行了思考评论,提出深刻的分析相关问题,显示出国关法学学科的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话题的参与能力。在学习两篇文章的同时,不少师生还结合我校为国家培育人才的使命,思考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学研究教学方向所提出的要求,强调对国际视野的关注,领悟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价值,把握法学学科的发展方向。

会议发言中,许多老师提出了深层的思考和建设性的观点。毕雁英老师就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司法体制所面临的困境及改革的方向,归纳了司法改革所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司法的公信与权威、公民参与、法律信仰、司法独立等。肖君拥老师提出,司法改革难在无现成方案的参考,但要避免片面崇尚西方模式,强调司法改革要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以二十字方针来检视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谢菁菁老师认为,强调司法改革的目的应重视人权、公平正义以及司法的可获得性。她还结合自己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参加海淀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主题报告会的收获进行了分析。姜小蕾老师发言的主题是“树立法律权威与法律信仰”,认为树立法律权威信仰刻不容缓,要通过司法体制改革给予司法独立地位与尊严,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法官有责任感,公民有法律意识。施亚芬老师从刑事司法改革方面强调改革应以保障人的权益为本,包括对被追诉人、被害人以及证人权益的保护,改革要以司法公正为价值目标,要追求“看得见的正义”,让公众参与监督司法运作过程。研究生代表叶惠茹同学在发言中主要就司法改革中的公正理念及其对高校法学教育的影响发表了看法,指出法学学生公正信仰、法律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培养方面的重要性。在发言中各位教师还就法律系担当法律人才培养重任的话题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作为法学教师要积极思考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影响更多的青年人,国关法学教育应当坚持特色,注重实践教学,注重国际视野的拓展和国家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

刘慧书记代表学院党委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由于此次讨论会的主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安排法律系师生参加此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这次座谈会上师生畅谈了司法改革的成果与问题,全面解释了司法改革的内容,洞悉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并结合学校教育、人才培养对法学教育教学的改革进行了思考,全面有深度,展现了我校师生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她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司法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关联,因而对其广泛关注。司法改革意义重大,国关法学教育也任重道远。国关法学学科力量应当关注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对现实进行思考,积极对司法改革建言献策;关注国内、国家发展趋势与大局,从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关注社会改革的潮流;关注国家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与培养,从大政方针的高度着眼,进行教学方法、体系内容的改革;关注学生综合素质与整体人格的发展,注重道德、修养的培养。法律系要对本次学习的成果进行总结,为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的提供参考。在教学工作中要重视学生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注重创新,结合学校特色,培养合格优秀的人才为国家与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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