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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5-12-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科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论文的过程管理,研究生部起草制订了《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本规定经过全面征求意见,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国际关系学院

2015年9月18日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

国关校发〔2015〕7号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意义与目的

(一)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总结,也是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途径。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探索与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检验。

(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目的是使学生把已经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综合运用,阅读和钻研中外专业文献和资料,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总体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较新的见解,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资料可靠、文字通顺、条理清晰、论证严谨、结论合理。

(二)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由学生独立撰写完成。以中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5万字,以日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单词,以英文、法文撰写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万单词。以翻译为主的论文,翻译对象应为尚未出版目标语译文的原文。无论外语翻译成汉语或者汉语翻译成外语,汉语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另外还需用外语撰写不少于5000字/单词的翻译评论。

(三)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与管理主要由以下7个环节组成:1.导师的确定;2.论文选题与开题审核;3.论文写作与时间节点;4.论文答辩前审核;5.答辩;6.答辩后修改与提交;7.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见以下各条。

三、导师的确定与指导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组在学生入学后六周内按照“双向选择、培养单位确定”的原则确定每名研究生的导师。每名导师指导每届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人。导师确定后,请各培养单位向校学位办提交“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确定导师后两周内,导师与研究生应建立学术和实践联系,此后双方应定期联系,以面谈、通讯等方式进行交流,整理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向,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做好准备。

(三)如需变更指导关系,应按照《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执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附件15)。

四、论文的选题与开题审核

(一)在导师指导下,二年制学生应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三年制学生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确定选题方向,论文选题必须紧扣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同一导师的学生选题不得雷同,应一人一题。

(二)论文题目应尽量简洁明了,字数应控制在20字/单词内。

(三)开题审核时间:二年制研究生为第二学年秋季学期9月中下旬,三年制研究生最晚不超过第二学年春季学期3月中下旬。同等学力人员按照学习进度自行与导师协商,并由导师确定开题审核时间与形式。

(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审核程序:

1.学生向导师汇报论文选题思路,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附件2)。

2.学生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经导师审阅批准后与“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一起提交给学科组。

3.学科组统一组织同行专家共同审定“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每名学生的开题报告应至少有导师以外的2名专家审阅。审阅可采取答辩、协商等形式进行,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附件4)。如开题报告未获批准,学生应重写开题报告,经导师批准后提交相关学科组再次审核。

4.学科组审核“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等所有材料并批准选题后,下发“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附件5),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五)开题一经批准,论文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题目的,须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6),重新履行开题程序;更改题目的最后期限:二年制学生为第二学年秋季学期末,三年制学生为第三学年秋季学期末。

五、论文写作与时间节点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三稿定稿制”,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一)每年2月底,学生完成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评阅意见表”(附件6)后提交学位办,由校学位办组织督导专家审阅并提出督导意见;

(二)每年3月中旬,学生完成论文二稿,经导师审阅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稿评阅意见表”(附件7)后提交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组织督导专家审阅并提出督导意见;

(三)每年3月底,学生提交论文定稿给导师审阅。导师审阅论文认为可以进入答辩前审查后,在论文封面写“同意答辩”字样并签名,同时填写“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附件8)。

(四)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将带有导师签名的定稿提交校学位办,并同时提交与经导师签名的版本完全一致的论文单一文件电子版。

六、论文答辩前审核

(一)每年4月初,校学位办组织对所有论文进行电子检测。论文电子检测的重合率不得超过25%,翻译论文(含译出语原文)电子检测的重合率不得超过70%。每篇论文最多可接受两次电子检测,两次检测均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具体规定见《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二)每年4月上中旬,校学位办组织将所有论文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具体规定见《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三)因未及时提交论文,电子检测、匿名评审未通过而无法按时参加答辩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七、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从5月上中旬开始,到5月底前结束。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专家组成,其中两位原则上须为导师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聘专家担任,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答辩委员成员均须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具体人选由学科组提议,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把关,坚持标准。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和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对于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可允许申请人在半年内修改论文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

答辩持续时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掌握,程序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开始,并宣读“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附件17);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参加答辩的专家学者;

(三)论文作者介绍论文写作情况(包括论文选题目的意义、写作过程、主要内容等);

(四)答辩委员与论文作者就论文内容进行现场问答;

(五)答辩委员会闭门磋商答辩结果并投票表决(除答辩委员会以外的所有人员均须回避);

(六)答辩委员会主席请论文作者重新入场并宣布表决结果。

八、论文答辩后修改与提交

论文完成答辩后,学生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导师或学科组终审合格,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

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通过及以上,学生修改论文后,应提交导师终审,并由导师在论文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修改后通过,学生修改论文后,应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附件14),提交导师和学科组长审核,审核通过的论文,经导师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后,可申请硕士学位;审核不通过的,应重新修改。修改完成者可在半年后申请二次答辩。

九、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原则

(一)优秀论文的评定首先考虑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在答辩前审读论文时的评分,其次考虑学生答辩时的实际表现。

(二)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评分均为优秀(即85分及以上)、学生答辩表现优秀者,可评为优秀论文;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评分4个优秀(即85分及以上)、1个良好(76分以上)且平均分在85分以上、学生答辩表现优秀者,可推荐为优秀论文;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评分有2个及以上良好或1个及格者,不得评定为优秀论文;答辩后未修改、未获得导师终审批准的论文不得评定为优秀论文。

(三)优秀论文评定实行总量控制,即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20%。当年参加答辩学生总数在5名以下的,学科组最多可以推荐1篇优秀论文。如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论文数超过20%的额度,先考虑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评分均为优秀(即85分及以上)的论文,再考虑答辩委员会五位成员评分4个优秀(即85分及以上)、1个良好(76分以上)的论文,并按照平均分依次推荐,直至20%名额用完。

(四)优秀论文评定最终决定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十、硕士学位论文存档要求

(一)纸质版提交。论文终稿须按照规定要求全文装订成册,提交3份至校学位办。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二)电子版提交。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图书馆网站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论文终稿PDF格式电子版。涉密论文按照《国际关系学院有关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的聘用与工作职责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原则上由各培养单位从下一年级研究生中选择责任心强者聘用。答辩秘书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于论文答辩前7天将要评阅的学位论文及“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附件9)分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于论文答辩前3天向答辩委员电话咨询论文评议意见,确认是否同意论文答辩。如有答辩委员不同意相关论文参加答辩,应尽快报告学科组组长、论文指导教师及答辩申请人。如答辩委员均同意答辩,应回收“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填写“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附件10)。

(三)在答辩前携带“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经学科组组长签名的“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附件11)、“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附件12)到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同时领取“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附件13)。

(四)担任论文答辩现场记录员。

(五)整理汇总答辩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培养单位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存档。

十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旁听注意事项

研究生论文答辩允许论文指导教师、其他教师和学生旁听。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地点。在答辩过程中,旁听者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关闭手机,保持安静。答辩开始后不得入场、不得走动。

十三、附则

本办法修订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9月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情况汇总表

2.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

3.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4.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审核意见表

5.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

6.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初稿评阅意见表

7.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稿评阅意见表

8. 国际关系学院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9.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10.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11.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

12.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

13.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14.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

15.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

16.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17.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请到数字校园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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